許多剛置辦工業地產的老板,這兩年由于疫情的緣故效益不好,為了獲取資金,開源節流之外也采取了不少融資措施,手上的工業廠房就是一個不錯的項目,但很多老板由于不了解貸款門道,擔心廠家抵押后就要被封起來,擔心自己沒法使用,也擔心租賃方面出問題。那么,廠房做了抵押貸款后還能繼續使用、出租嗎?
首先要說的就是,廠房抵押給銀行后,是可以繼續出租的。
在民法上,有一條重要的原則就是買賣不破租賃,廠房抵押給銀行,在銀行貸款沒有到期前,抵押人依然對廠房具有占有和使用權,銀行只是得到了廠房的抵押權。只要借款人能夠按時還本付息,并不影響借款人對廠房的所有權和使用權。
因此,無論是已經出租的廠房,還是之后有出租打算的廠房,辦理抵押都不會影響借款人使用、出租該房產。
不過,如果借款人沒有歸還貸款,銀行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,要求法院查封扣押和拍賣廠房,同時,如果是本身因債務問題被法院執行的房產,一般不能辦理抵押。
1、廠房是房東的,在你租賃期間,房東可以抵押貸款,同時也有權出售廠房。當然如果出售廠房的,在同等條件下,你有優先購買的權利。
2、不管廠房的所有權人發生什么變化,你原來的租賃合同受法律保護。
3、如果債務到期,房東還不了貸款,債權人即可以行使對廠房的抵押權,可以法院拍賣廠房,可以變賣廠房,在同等情況下,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。
4、新接手的房東也必須遵守原租賃協議。這就是法律上關于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。
5、《物權法》第一百九十條 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,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。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,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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